1.上述解僱理由中建議檢具附件如下:
(1).最近一期自結財務報表(含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、股東權益變動表)。
(2).最近一期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或覆核報告書(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以上之事業單位)。
(3).最近一期公司財產清冊。
(4).近三年每月事業單位營收收入變化表(401申報表)及訂單、銷售單統計表。
(5).合併改組後之擬制財務報表。
(6).事業單位決議業務緊縮、業務性質變更、歇業、轉讓、併購或改組之證明文件。
(7).提報董事會、股東會或負責人,有關解僱事由之內部評估分析報告或議決(包括所有附件資料及勞工確不能勝任工作之證明)。
2.上傳檔案資料總合最多20MB,檔案過多可建議壓縮後再上傳,其檔案的附檔名必須為(pdf,xlsx,xls,docx,doc,zip,rar,jpg,png,gif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