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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基本資料填寫    

申 請 人

是否已有案件編號(如無免填),請查看調解申請書 左上角編號


「行動電話」及「室內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」至少輸入一個

1.請填寫「勞資爭議調解撤回申請書」並拍照或掃描(彩色)檔案後上傳。
2.上傳檔案資料最多10MB以內。
3.檔案的附檔名必須為(pdf,zip,rar,jpeg,jpg,png,gif)。
4.空白表單及填寫範例請連結「檔案下載」

備註:
  • 非承辦中案件將無法進行申請撤回。
  • 最遲請於開會時間2天前申請撤回,申請後,請先電話告知案件承辦人。
  • 申請撤案後,不代表完成撤案程序,以公文通知時間為主,請勿冒用當事人身分申請撤回,避免觸法。如資料填寫不全,將以電話方式聯繫。
  •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者(未滿20歲),須填寫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。
  • 若申請人超過2人以上須個別填寫。
  • 以上內容請務必確實填寫(包含撤回申請書),我們會盡速協助您完成後續撤案事宜。
  • 若填寫上有任何問題,請聯繫本局勞資關係科03-3322101分機680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