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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件查詢:以本府受理日期自109年1月1日起之案件方可查詢,且調解結案後15日之案件將無法查詢。
二、紙本申請之案件,因案件審查及建檔作業時間,約需2-4個工作日後才可查詢,如仍有無法查詢時,請聯絡承辦單位。
三、如於「網路e指通」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案件者,因本系統未與網路e指通系統介接,請申請人使用「依姓名進度查詢」(申請人姓名及對造人名稱需完整,如遇有無法查詢之情形請聯絡承辦單位)。
四、承辦單位:勞資關係科電話03-3322101分機6802-6803。